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省纺织工程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4 09:36 浏览次数:574次 责编:常州市纺织工程学会
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
苏纺学[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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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省纺织工程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精神,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报送2020年度全省纺织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纺织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对象指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准备申报所需的网上系统材料和书面材料。
(二)按属地原则进行书面材料报送。
1、各设区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向当地人社职称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报送。
2、县(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经县(市)人社职称主管部门初审后,报设区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
3、省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
(三)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审查各种证件材料时,应核查原件。
三、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材料要求
(一)依托“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在互联网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网站(www.jsrcxxg.com/zc/),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生成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注:此表有水印),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A4大小,1份,由各设区市人社职称主管部门盖章。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可参考附件5,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用A3纸小册子方式,正反面打印成册,2份,每份须按内容要求签字盖章。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1),A3大小,20份,每份须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其它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经单位及各有关部门现场审核确认后退回,无需再报送)。
(六)三分册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第一分册:个人总结等材料 | |
1 |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
第二分册:各类证明材料 | |
1 |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2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
3 | 继续教育证书以及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近3年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 |
4 | 单位或有关部门推荐材料原件; |
5 | 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原件。 |
第三分册: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业绩成果证明等材料 | |
1 | 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获奖证书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 |
2 | 个人专利证书复印件(集体专利证书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 |
3 | 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 |
4 | 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
5 | 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 |
6 | 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
7 | 发表的论文(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和出版的著作等反映技术成果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
四、申报工程师的材料要求
(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A4大小,纸质1份及电子版,纸质表由各省属企事业单位盖章。
(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表》,A4大小,正反双面打印成册,2份,每份须按内容要求签字盖章。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大小,10份,每份须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证件照片1张,大1吋,照片背面请标注单位、姓名。
(五)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其它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经单位及各有关部门现场审核确认后退回,无需再报送)。
(六)三分册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第一分册:个人总结、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业绩成果等材料 | |
1 |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
2 | 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参与起草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
3 | 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个人参与的成果、不要求附图纸)。 |
第二分册:各类证明材料 | |
1 |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2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
3 | 继续教育证书以及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近三年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 |
4 | 单位或有关部门推荐材料原件; |
5 | 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原件; |
第三分册: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 |
根据申报专业,按《江苏省纺织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四章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写明破格条件并附证明材料。 |
五、材料装订要求
为方便审核申报材料,避免申报材料遗失或漏审,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和工作效率,除明确要求散装的申报材料外,其他成册申报材料需按要求装订,说明如下:
(一)三分册申报材料要求为胶装,左边竖向装订,不能使用拉杆或者订书针装订。
(二)装订材料需按照规定的装订内容顺序装订。
(三)每分册应该有封面(附件3)封底、目录(附件4)和页码,页码一律编写在右下角,与目录对应。各分册装订成册后集中在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应有完好的封面。
(四)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全文。
(五)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及各管理部门核实,加盖单位审核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无需胶装,建议采用手册形式打印装订,封底应为“评审、登记备案情况”面。
六、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纺织工程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人员的有关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4〕4号)、《江苏省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三)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其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四)外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需提供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
(五)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人社职称主管部门和省各有关厅局(总公司)人事职称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
(六)相关申报表格及有关政策,请在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官方网站“职称申报”栏目中下载,网址为:www.jstes.com
(七)申报评审费标准:每人500元。所报送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将通知申报人员缴纳,评审费发票将择期分批统一开具。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
开户行:南京招商银行城东支行
开户行账号:252682166510001
汇款用途:职称评审费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5月6日至8月31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9月15日前,逾期将不接受报送、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送地点: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B座439室)。
联系人:魏新 电话:025-84505614 84415480
邮箱:weixin@jstes.com 传真:025-84509584
附件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3:申报高级专业材料袋封面
4:申报高级专业分册目录
5: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此表仅作参考,需通过网上系统填报打印)
6: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7: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8:申报中级材料袋封面
9:申报中级分册目录
10: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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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