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10:41 浏览次数:266次 责编:常州市纺织工程学会
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和《江苏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苏政办发〔2018〕29号)精神,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134号)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项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符合《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条件,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单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每位提名专家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个项目(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或1位人选(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任一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提名专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具体内容可附件下载